票證相符,但大額咨詢費被認定為偷稅
錄入編輯:圖順企服 | 發布時間:2022-12-12財務人員最怕的是什么?月底工作量大要加班?賬務差一分錢不平?不不不,這些財務人員已經視為常態了。最讓財務人頭疼的是稅務稽查了。目前稅務稽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遇到大額咨詢費,幾乎都是第一時間在腦海中亮紅燈,核實下來十有八九是虛構業務。很多企業的大額咨詢費支出,只有發票和轉賬記錄,沒有其他任何資料,無法證明業務的真實性,所以不能在稅前扣除的。
近年來,一些法院判例中,出現了不少通過咨詢費,虛開發票的案例,主要包括:
1. 通過開具沒有真實業務發生的技術咨詢費,套現企業資金存入個人賬戶,作為公司賬外資金;
2. 虛構咨詢事宜,虛開多份咨詢費項目發票,開票單位收到受票方款項扣除10%左右費用后,再將資金匯入指定個人賬戶中;
3. 在財務賬目中編造咨詢費,將其包裝成合理經濟業務項目支出;
4. 在接受貸款服務時,以咨詢費名義向貸款方支付分解的利息支出等。
案例1:
北京稅務在對北京M投資公司進行稅務檢查時,發現其與子公司重慶F公司的資金往來存在疑點,北京稅務的稽查人員便趕赴重慶進行調查。
發現以下疑點∶
1.F公司為典型的“殼公司”,無實際經營場所,無固定人員,無經營業務,且北京M公司下設6家與F公司類似的子公司;
2.查閱F公司賬簿時,發現2015年8月,F公司向北京遠郊密云某縣X 公司支付了兩筆大額咨詢服務費共計790萬元。
你們公司到底咨詢的是什么業務面對稅務的詢問,F公司稱是請北京X公司策劃并代理了一個借款業務項目,并按市價支付了中介服務費。
3.類似項目中介服務費一般為項目總金額的0.2%左右,790萬元的中介服務費,項目總金額應為15億元左右,而F公司自成立以來,支付的單筆業務最大金額僅為6億元,且北京遠郊密云某縣X公司遠不具備承接15億元借款項目的代理策劃能力。
經查實,F公司790萬元的付款并未支付給X公司,而是支付給了北京M公司的財務總監和企業高管人員“崔某”。
結論及處罰:
重慶F公司以虛假發票入賬,偽造銀行轉賬存根,虛構咨詢服務業務,虛列成本,隱匿收入1116萬元。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作出補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一倍罰款共計760 萬元的處理決定。
咨詢費,指委托人就相關事項從咨詢人員或公司獲得意見或建議而支付的報酬。如向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咨詢相關法律問題而支付咨詢費,向稅務師咨詢相關稅務問題而支付咨詢費,向保險經紀人咨詢相關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問題而支付咨詢費等。相關的專業人員或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醫師、藥師、化工師、教師、管理師、營銷策劃師、廣告策劃師、ISO咨詢師、保險經紀人等,以及向雖沒有國家認可的相關職稱,但可以提供相關信息的人員支付的信息費亦可以列入咨詢費支出。
咨詢費一般按合同規定,或以咨詢問題產生的收益來定價,可列入企業的管理費用在稅前列支。但是在實務中,咨詢費支出被濫用的問題,已經成為虛開發票高危項目之一。
案例2: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通稅稽一罰【2022】41號 案件名稱∶江蘇**環境技術評估有限公司——發票違法行為 登記日期2022-08-30
處罰事由:
(一)涉案發票認證抵扣及成本結轉情況∶
經查你單位財務賬冊憑證,發現于2019年9月30日第0002號記賬憑證,在”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列支“咨詢服務費”70000元,貸方為“應付賬款-上海亞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憑證附件即為上海亞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開出的發票代碼為***、發票號碼為***的1份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簽訂的合同,合同金額與發票金額一致月底結轉本年利潤;
2019年12月28日第0003號記賬憑證,在“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列支咨詢服務費”677500元,貸方有“應付賬款-上海亞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300000元”,憑證附件即有上海亞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出的發票代碼為***、發票號碼為***的4份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簽訂的合同,合同金額300000元,合同金額與與發票金額一致,月底結轉本年利潤。
2020年5月31日第0003號記賬憑證,在“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列支“咨詢服務費”100000元,………,合同金額與發票金額一致,月底結轉本年利潤。
(二)取得發票的過程
1.對涉案人員的調查情況∶
經詢問你單位法定代表人,合同是與對方公司的一位自稱姓王的業務員在網上簽訂的,在對方完成相關合同內容后,要求對方開出正式增值稅發票,對方分別于2019年8月、12月和2020年1月開出7份增值稅普通發票,在核對無誤后即通過銀行分三次轉賬支付到對方公司銀行賬上,發票是郵寄過來的,此后再也沒有與上海亞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發生業務往來,因時間長了,現在也沒有那個王姓業務員的聯系方式了。
2.資金流的檢查(對涉票貨款支付的檢查)
你單位與上海亞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共簽訂三份合同,合同總金額470000元,款項全部通過中國銀行南通城山支行轉賬支付至上海亞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上海浦東二支行,經檢查你單位銀行存款支付憑證,均有銀行業務付款回單,通過對你單位開戶行中國銀行南通城山支行存款賬戶查詢,發現有支付上海亞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470000元銀行資金流水記錄。
為了進一步查實資金流情況, 檢查組對上海亞蘊企業管理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上海浦東二支行的資金進行了查實!咀⒐俜脚缎畔⒉煌暾,應該是查到了回流資金】
處罰情況及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你單位以支付手續費的方式取得虛開發票已構成偷稅,對你單位擬處少繳企業所得稅共計23499.99元百分之五十的罰款,合計擬處罰款11750元。
被查原因
1.稅務對于類似大額咨詢費、辦公費、會議費等項目設置了預警指標。從絕對額、占比兩個方面設立預警值。
2.發生費用的真實性、合理性的判斷。
3.三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資金回流。
【總結】
為了更好規避由咨詢費帶來的納稅風險,企業在取得咨詢費發票時,首先應查詢開具發票單位納稅狀態是否為“非正!。如果是“非正!睜顟B,該發票不能作為報銷憑證,更不要支付款項。這種情況的出現,通常是暴力虛開的明顯特征,開票方一般是在設立公司2、3個月內走逃,給企業帶來很大風險。其次,合同、付款憑證是主要的證據,同時咨詢的勞動成果也很重要,需要做好證據鏈的留存備查。同時要關注咨詢事項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的直接相關性;雙方單位聯系人、電話等信息也需要保留。最后,定價的合理性需要有佐證,對該交易事項綜合分析和研判后,有充分的事實證明屬于真實交易,可處理該份發票的入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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